近年來,伴隨著“醫建築設計鬧”事件的時有發生,治安管理部門對於“職業醫鬧”的打擊力度逐年加大,醫院也陸續出台具體對策和“醫鬧”抗衡。然而,北京青年報記者在實地走訪中發現,不少職業“醫鬧”依舊活躍在大醫院的周邊,從謀劃策略到人員的選擇,再到收費標準的制定,甚至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地下產業鏈。(11月7日《北京青年報》)
  風起於青萍之末。醫烤肉患關係緊張,既有言語姿態的問題,也有排隊掏錢的癥結,更有公立醫療機構遲遲難以回歸公益屬性的舊話。這些天,儘管浙江溫嶺弒醫案已沉寂下來,輿論及公眾對醫患關係的反思仍未止歇:11月1日,全國政協委員、宣武醫院神經外科主任凌鋒已聯合另外30名委員,向全國政協提交緊急提案,建議出台醫療糾紛預警機制,對醫院暴力零容忍;5日,上海華山醫院邀請寶山公安分局教官,向職工培訓面對暴力侵害如何自衛。同日,中山醫院也邀請世界跆拳道聯盟黑帶四段高手,前來傳授防身絕招,吸引了大批醫護員工。
  “不愛紅裝愛武裝”也好,醫療糾紛預警也罷,在遇到“職業醫鬧”的時候,恐怕都難以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。醫鬧肯定是不對的,起碼借款有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伺候著,但我們還是要思考的是:面對人均300元一天的“最低行情”,為什麼家屬在遇事之後,不是選擇與院方平和溝通、理性博弈,而偏偏掏錢找“職業醫鬧”來解決?
  這裡恐怕有三個原因:一者,有些醫院,已經不是醫務工作者的“娘家”,在調處醫療糾紛的時候,奉行的是扭曲的“維穩法則”。譬如在溫嶺事件中,院方甚至試圖擅自將死者遺體火化,司馬昭之心,不言而喻製冰機。在這樣一種醫療生態之下,“醫鬧”自然就號準了院方“怕鬧”的脈搏。可以說,“院長即官員”的現實,導致醫患糾紛不能在專業與民間語境下求解,而沾染上官場潛規則的流弊。二者,相較於“職業醫鬧”領域的“給多少錢鬧多大事”,不少醫療機構在面對醫患糾紛的時候,奉行的不也是“鬧多大事賠多少錢”的原則?大鬧大解決,小鬧小解決,不鬧不解決。正是這樣的明規則,縱容了“醫鬧”成為一個詭異的產業。
  最關鍵的一個原因,還是因為既有的醫患糾紛調處機制基本失靈。2010年,當時的衛生部等三部門就曾發出通知,要求各地設立“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”,免費為市民調解醫療糾紛。2009年的《浙江日報》曾報道,溫嶺市“創新推出成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”,該組織“成立8個月來,已調解糾紛57起,成功率達到百分之百”,“走出了一條解決醫患糾紛的好路子”。問題恰恰在於:這樣的“調解委員會”或“調解中心”,會否像學校里用以觀摩的“示範課”,僅供政績使用、而與常態工作關係不大呢?一是究竟有多少地方部門成立過這樣的調處機構?二是別說患者及家屬,即便是預防癌症醫務工作者,有幾人知道當地有這麼一個止歇紛爭的好機制?
  從古時的“不為良相、便為良醫”,到今日的“為醫一日、血濺七尺”,這中間的斷裂與失衡,非一日所致,也非一日可解。醫生不是神仙,但也不是敵人。若治病救人的工作得不到尊重與敬畏,這個社會肯定已是“病得不輕”。只是眼下,我們既要理解“醫而憂則武”的不靠譜,更要看到醫患矛盾的癥結所在。有時候,問題不在於速效的新藥,而要回頭看看,開過的舊方子,當真“按時吃藥”了嗎?
  文/鄧海建  (原標題:“職業醫鬧”說破了調解制度的真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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